为圆赚钱梦,阿春(化名)不仅自己偷渡出国,还伙同他人干起了蛇头的勾当。近日,阿春、李某和郭某因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被杭州萧山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40岁的阿春是湖北省十堰市人,朝鲜族。自2000年阿春的前夫张某偷渡出国打工后,阿春也一直想出国赚大钱。在与小姐妹郭某、小员等人聊天时,阿春总念叨着国外怎么怎么好,如何如何赚钱等,让郭某和小员心头痒痒,想与阿春一起去国外打工赚钱。 2001年4月,阿春通过媒介认识了在北京从事出国旅游中介服务的李某和周某(另案处理),并与他们商定以每人2.1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办妥出国的相关事宜。李、周等人共同伪造了阿春和郭某的身份资料,并以商务考察的名义骗取了使馆签证,让郭某偷渡出国。随后,阿春、李某、周某又如法炮制,将小员等人随阿春一起偷渡出了国。 两年后,饱经风霜的阿春回到国内,她想,尤其看人眼色打工,不如自己做老板组织偷渡,这样钱才来得快而多。于是,阿春又与已回国的郭某和老朋友李某等人取得联系。深有同感的郭某与阿春一拍即合,携手干起了招收人蛇、收取费用等事宜,而李某则负责将伪造的人蛇身份资料送至使馆骗领签证。 2004年7月至2005年6月期间,阿春、李某和郭某以每人3.6万元至5.2万元不等的价格为徐某等5人办妥偷渡事项,除一人偷渡成功外,其余4人在企图出境时,被杭州萧山机场边防官兵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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